

§ 2-2 要素之间的关系
1、 形与形的关系
在基本形的集合中,形与形之间大致有如下八种关系:分离,接触,复叠(一形覆盖在另一形上造成前后关系)、透叠(两形交叠部分变为新的形),联合、减缺(剩下的部分)、差叠(共有的部分)、重合等。
2、 形与底的关系
设计要表达的图象,我们称之为形,周围的背景空间,我们称之为底。形与底的关系并非总是清楚的,因为人们一般习惯认为图象在后,而如果形与底的特征相接近时,形与底的关系则容易产生互相交换。
3、 基本形与骨骼的关系
基本形在空间的聚集编排必须建立明确的行伍关系,我们将这种行伍关系称为骨骼。骨骼由概念的线要素组成,包括骨骼线、交点、框内空间,将一系列基本形安放在骨骼的框内空间或交点点,就形成了最简单的构成设计。骨骼起到的作用是组织基本形和分划背景空间,作为关系元素,骨骼是看不见的,完成了上述作用后,骨骼便隐去了。基本形的积聚和骨骼的组织,是构成一个形态的基本条件。
§ 2-3 要素的变化
1、 基本形和骨骼有序的变化
为了使设计形态趋向于丰富,我们可以进一步变化基本形和骨骼。基本形的六个视觉元素都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变化,或者采取不同的变化过程,按要素的变化过程不同可分为重复和渐变,按要素变化的程序不同可分为近似和对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