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4、 形态符号与意义
人们对形态的好恶、取舍和设计,取决于人们对形态的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,这便是形态设计中的使用功能和精神功能问题。而这两种功能都是与设计对象的形态直接相联的。
对于形态,符号及其意义的这种认识,是对形态本质的学习。这种认识将有利于加深对设计中形态语言及其语法关系的理解。
§ 1-3 构成
1、 朴散则为器朴
朴,指未经未经加工的木材,“无刀斧之断者为朴”。散,即分解。就是说将原始材料分解为一些基本物质要素,才能组合起来,制成各种器具。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在《道德经》中的这句话说明了事物形态的形成规律,把要素进行组合是造型活动的基本手段。
把观察和设计中看到的现象符号化、抽象化成基本要素进行组织编排的过程,就是对形态构成规律的认识和学习。
2、 把要素打碎进行重新组合
所谓构成,指将各种形态或材料进行分解,作为素材重新赋予秩序组织,这种造型概念已远不只是一种构图原理。“构成”的概念与“构筑”相近,强调从“要素进行组合”为核心理论,发愤出一套形态组织的新的语法关系,成为现代设计的基本方法。
3、 形态语言的基本语法关系
构成的概念认为,一个设计形态,用把基本形按关系元素组织起来的方法,即可构成。用点、线、面、块等形态要素作空间的运动变化和组织编排,便可形成千变万化的平面、立体形态;即便只是作为“空虚能容受之处”而存在的空间形态,也可以通过一些基本限定要素的变动来进行各种组织……形态设计工作无非就是综合地把这些要素变化,从而形成千姿百态的设计形态。